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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审结382起经营者集中案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0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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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月10日讯 记者万静 商务部《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将于2012年2月1日起实施。日前,商务部反垄断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披露,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截至2011年底,商务部共审结382起经营者集中案件。反垄断审查对预防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负责人指出,由于种种原因,实际当中可能仍有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的情形。为了提醒经营者要及时依法申报,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务部决定制定《办法》,以进一步明确界定未依法申报的情形和调查处理程序,规范调查处理行为。根据《办法》规定,经调查认定被调查的经营者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的,商务部可以对被调查的经营者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被调查的经营者采取以下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例如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及其他必要措施。商务部可以将对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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