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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言保护历史建筑 制定条例已经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11: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手机看新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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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建言保护历史建筑

  本报讯(记者林霞虹)“广州处于大规模旧城改造时期,为避免出现大拆大建的失误,市政府应尽快将一些历史文化遗存丰富的街区列入历史文化街区予以保护。”市人大代表陈安薇向大会提交建议,呼吁制定“广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条例”刻不容缓。

  陈安建议,在保护管理条例出台之前,停止一切有争议的历史建筑的拆迁、改造活动,以避免造成不可逆的历史建筑损失。

  陈安薇还对条例的规定提出了具体建议。她认为,一要明确历史建筑保护负责单位。二要成立独立的专家委员会,定期对新产生的历史建筑进行评估认定。三要规定历史建筑可以进行内部保养活化。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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