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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彭子英 通讯员/赵剑红 刘茗)笔者昨日从东莞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法检目录》)进行了相应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调整编码近1000个,调整幅度较大。
调整后,《法检目录》中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和监管的HS编码5401个,其中实施进境检验检疫和监管的HS编码4377个,实施出境检验检疫和监管的HS编码4700,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的HS编码3个。2012年《法检目录》调整主要内容包括涉及调整海关监管条件的商品和海关监管条件不变、涉及检验检疫类别调整的商品。为确保2012年度新增纳入《法检目录》的商品顺利通关,《法检目录》调整期间设立通关单联网核查过渡期。
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过渡期期间,对新增法检商品暂不强制实施检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凭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自负声明,核发通关单,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769-2280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