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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栋:贪官的合法财产仍然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06: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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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报把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白培中家中被劫近5000万元,白培中因此而被调查,称为“打劫贪官是义举”。而且,把 “消灭贪官靠侠盗”,说成是“中国的特殊国情”。笔者冒“替谁说话”的风险,对此提出商榷看法。

  贪官的家庭财产,不全是非法财产。他有为官前的祖传存续财产,有夫妻及家庭成员工薪合法收入消费剩余沉淀,这一部分是受宪法保护的个人合法财产。其它以权谋私、受贿、索贿所得,才是非法所得。因此,贪官家庭财产有黑白之分。

  劫匪盗取贪官的家庭财产,很难分清是合法与非法财物。他合法的部分,天径地义与普通公民一样,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

  即使非法财产,任何个人都无权以任何方式占有。不能因为劫匪盗取了一个贪官家庭财产而免罪,如果褒奖“打劫贪官是义举”,是在提倡犯罪行为。推而广之,任何一个盗窃罪犯都可以用“打劫贪官”为自己辩护。公职人员的合法家庭财产就没有了安全感。

  贪官的非法财产,只有在依法审理、甄别之后,才可以有司法机关处置。这里又要说到老问题,公职人员个人财产公示制度迟迟不能实施,就模糊了合法与非法财产界限,给法律保护官员的个人家庭合法财产带来不利。即使这样,舆论也不宜为劫匪盗贪推波助澜,大唱赞歌。那样会引起社会治安混乱,扰乱反贪肃贪秩序,给惩治腐败带来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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