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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 白杨林
6日,甘肃庆阳市购买的40辆“大鼻子”校车正式投入使用。该市政府将计划用于2012年公车更新的70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购买校车,还筹资300万元,总投入1000万元用于改善校车状况。《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也于1日正式实施,规定各种车辆遇到校车应当让行等。
校车事故发生后,庆阳市政府投入巨资购买校车,并规定校车享有诸多“特权”,不禁让人想到那句老话――“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不买公车买校车,一举拿出700万,对某些嚷着“没钱”的地方来说,更是有一句老话――“非不能也,乃不为也”。我们有理由为庆阳市政府的这一举措叫好,并期待新校车能真正给孩子们带来安全。
是否有了新校车和新“特权”,就能完全保证孩子们的安全呢?透视近年来的校车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校车运行体系还相当脆弱。违规驾驶、抢逼围堵、超重超载、交通设施混乱,违章车横冲直撞……这些问题说明,校车安全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给力,也需要社会各方努力。校车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是“车”的问题,更是“人”的问题,需要服务部门、监督部门、生产部门、管理部门、教育部门等相互配合,才能良性运转。
校车的优先权能否落实到位,更是需要广大公民的积极配合。比如条例规定,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如果没人理会照超不误,那么再多的规定也等于零。
给孩子一辆安全的校车,各级政府除了主动承担起教育投入的责任,为孩子们购买“最好的校车”,赋予校车以一定的“特权”外,还要为校车配备“最好的司机”,并在全社会培养汽车文明。校车上路之后,才能走得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