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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情况,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查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所售商品,不得出现“特供”、“专用”等词语。以酒类、食用油、乳制品等日用消费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巡查检查。(据1月9日《京华时报》)
国家工商总局对“特供”标识的亮剑,表明了信心同时给予公众鼓舞。长期以来,“特供”、“专供”产品大行其道,以其独有的魅力呈现出了差异化的区别对待效果。我认为,要清除特供标识,更要消除特供意识。
首先,消除“特供”标识,刻不容缓。一些商家,深谙经济学上的“差异化替代理论”———当完全不可替代时,价值最大。那些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内容,大肆炒作“特供”、“专供”概念的商家,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让许多人吃了哑巴亏。剖析其出现原因至少有二:一,商家利用擦边球打着“特供”旗号,忽悠“特供”、“特许”的概念不商量,更有的甚至故弄玄虚造假涉嫌违法,但目的都是为了多卖产品,让消费者多掏钱;二,不少消费者图“特”的概念,很容易被牵着鼻子走,而他们本身又不具备很强的鉴别能力,也造成了无意中助长了“特供”、“特许”标识泛滥。
其次,对“特供”标识要出手快,出手狠,更要想办法想方案消除“特权”意识。其实,早在去年9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就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白酒、葡萄酒等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大型超市等销售场所,不得出现“专(特)供××国家机关”、“××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军队特供”、“军需特供”等国家机关的名义及类似内容。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对“特供”标识中的“特权”意识实行整顿,目的是为了保护更多消费者的利益。
特供标识本质上是特权意识在过怪。毕竟,有市场就有需求,对特供和特权亦如此———正因为有人在利用特供想要特供,许多商家自然会制造更多特供产品,让实施特权者获得虚荣和满足; 正因为商家有了为特权而生产特供产品的经历,他们才能够特供过后就继续打着特供的旗号进行宣传和兜售。如此一来,“特权”和“特供”便浑然一体地发挥着作用,而“埋单”的则是更多的消费者。
由上可见,国家工商总局向“特供”、“特许”标识开刀,是好消息。同时,我们也要认清:清除特供、专供标志,比较容易;难的是,清除专供、特供滋生的土壤。因此说,要清除特供标识,更要消除特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