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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摄 曾一智
本报6日刊发的《省级文保单位第六次全国劳动代表大会会址遭破坏》文章见报后,笔者得到省文化厅文物保护处的反馈,哈尔滨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赶赴第六次全国劳动代表大会会址现场,由于没有找到负责人,已向现场施工人员下了停工通知。
笔者于6日下午再赴现场,发现该建筑楼顶有4个工人正在搬运建筑材料,去掉屋顶的金属屋架处火花四溅,不知是进行电焊还是切割。笔者进行拍摄照片和视频后再次向省文化厅文物保护处报告,省文化厅再次通知市文化局,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于6日下午再次到现场下了停工通知单,责令立即停工。该工程未依法履行报批手续,现有施工单位没有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资质,已对文物原状造成极大破坏。下一步的调查处理正在进行中。
经调查得知,这处建筑的产权单位为哈尔滨市电影公司,但现在的施工所为何来尚不清楚。据文物专家介绍,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8日下午,笔者在现场看到施工依然在进行中,5个工人正在屋顶搬运彩钢板。据了解,该工程也未向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名城保护处申报审批手续。随后笔者向12319拨打举报电话,已被受理。
图为违法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