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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毛庆) 去年12月26日,我市正式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记者从近日省政府下发的《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获悉,到2015年,全省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其中,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等城市率先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据悉,在垃圾分类处理上,省住建部门将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推进南京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中包括,优先对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农副产品市场有机垃圾等进行分流,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电池、含汞温度计、电子类产品等有毒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并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到今年底前,全省各市都将建立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置场所。
《意见》还明确,到2015年,全省城市和县城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100%和95%以上;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80%以上。省辖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30%以上,其中,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达50%以上。到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全面实现分类收集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