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由于向欠债人王某索要欠款未果,小饭店老板罗某为发泄怨气向公安机关报假案,称王某盗窃了自己的钱财,导致王某被上网追逃并被拘留。昨天记者获悉,身为债主的罗某因报假案而成为刑事被告人,被检方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公诉至怀柔法院。
现年31岁的罗某,是一家小饭店的店主。2011年7月,经常到小饭店吃饭的客人王某从罗某处借了2300元钱,但是罗某多次索要,王某均未偿还。心怀怨恨的罗某为了出口气,找到朋友缪某,两人共同编造了王某盗窃罗某现金2.3万元的事实,并到派出所报假案,致使王某以涉嫌盗窃罪被上网追逃,并被刑事拘留。案发后,罗某称报假案就是为了让警察把王某抓起来,自己解解气。
检方认为,罗某、缪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