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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6日讯记者万静中国红十字总会5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四个职位负责人,明确报名人员除援外物资供应站站长职位外,其余三个职位均须具有北京市户口。今天,两位律师致信红十字总会指其上述要求涉嫌户籍歧视。
此次公开选拔包括四个职位:中国红十字会援外物资供应站站长、总会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信息网络处处长。据了解,这是中国红十字总会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这些职位负责人。公告明确,报名人员除援外物资供应站站长职位外,其余三个职位均须具有北京市户口。同时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对此,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指出,根据公务员法第五条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基于户籍的限制显然有违平等原则。同时这种严重的、不合理的区别对待被我国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第111号公约中所禁止,即因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
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仁兵则向记者介绍,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有2.2亿人离开户籍地迁居异地工作和生活。在我国户籍政策要求和引导下,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已经成为我国最为严重的歧视之一。
这两位律师建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能够在此次和未来的工作人员选拔中取消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