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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董少华报道)6日,乌鲁木齐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联动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今后,乌鲁木齐地区遇到恶劣天气,自治区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乌鲁木齐路政海事局三部门将联合保障首府乌鲁木齐周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为群众出行提供交通便利。
据了解,出台此办法是为了加强首府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及水毁、泥石流、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情况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高速公路畅通,确保公路路产不受损失。
办法明确规定,高速公路恶劣天气管制措施根据天气情况分级管制。遇能见度在100米以上200米以下大雾、沙尘暴等天气,实行三级管制,管制路段临时限速60公里/小时,通行车辆必须开启示廓灯、雾灯,保持车间距不小于100米;能见度在50米以上100米以下时,实行二级管制,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三超”车辆、大型客车和后雾灯不亮的小型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管制路段临时限速40公里/小时、禁止超车,通行车辆必须开启示廓灯、近光灯和雾灯、危险报警闪光灯,保持车间距不小于150米;能见度在50米以下时,实行一级管制,封闭道路,分流受困车辆,其他车辆暂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此外,遇冰雪、大风天气视路面积雪结冰、风力情况同样实行分级管制:正在下雪但路段(桥面)尚未结冰,风力达到8级实行三级管制,管制路段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高抛货车通行,通行车辆必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临时限速60公里/小时,保持车间距不小于100米;高速公路部分路段(桥面)结冰,风力超过8级小于10级实行二级管制,禁止大型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临时限速40公里/小时,禁止超车;高速公路大面积积雪、结冰,风力超过10级,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时,实行一级管制,届时将封闭高速公路进口,分流受困车辆,其他车辆暂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据介绍,目前,首府高速公路恶劣天气主要出现在市区周边,成为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的不利因素。交通管制联动办法的启动,标志着首府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应急保通工作由原来的多头管理转变成为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管制对于恶劣天气下有效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及畅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