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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漳州电业局被漳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建设先行单位”。
按照漳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10年初,漳州市综治委在漳州市市直机关、团体中开展了创建“平安建设先行单位”活动,并制定了相应的考评细则。两年来,漳州电业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为推动漳州电网科学发展发展,促进当地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0年以来,结合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深化“平安电力单位”建设工作的要求,漳州电业局一是将综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全局工作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建立了创建“平安建设先行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员工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和长效机制;二是维护政治秩序稳定,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和危机管理团队建设,预防和控减矛盾纠纷,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的内外部环境,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三是在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提升防范能力的同时,创新开展“三电”设施安全宣传活动,完善警企共建、警企联动的合作机制,有效保证了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2011年全系统外破事件5起,同比下降了78%。截止1月5日已实现连续安全生产2985天;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巩固员工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基础。
由于工作扎实深入,多年来,漳州电业局已连续实现“刑事案件立案数为零”、“受治安处罚的职工违法人数为零”等“八个零”工作目标,既有效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也有力保证了该局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企业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等殊荣,夯实了坚实基础。(朱忠东 尹善蕾 陈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