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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北京秀水街市场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汪自力涉嫌受贿、售假一案再生波澜。记者3日获悉,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去年10月,朝阳区人民法院曾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项罪名判处汪自力有期徒刑9年。
一审宣判后,汪自力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二中院2011年12月19日作出终审裁定:原审判决认定的两项罪名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