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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献血条例"将施行 市民献血兄弟姐妹也受益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7日 1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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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讯(记者 雷小琴)去年12月29日,由本报和南宁市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南宁中心血站联合举办的“献出你的热血 延续生命传奇”无偿献血大型系列公益活动”启动。当天,从10时至13时,就有69位市民献血,献血约20000毫升,展示了南宁人能帮就帮的精神。献血有益健康,还能救助别人。一直以来,南宁市市民献血的热情都很高,南宁市年采供血量排在全国大中城市的第十位,全区第一位。这与《南宁市献血条例》给予献血者的权益保障密不可分。

  1月5日,重新修订完善的《南宁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施行。

  【优待】

  献血受益范围

  扩至兄弟姐妹

  新《条例》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临床用血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这一规定在现行的《南宁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现行《条例》)中也有规定,在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审议中,有人曾提出兄弟姐妹能免费用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中规定不吻合,建议删除。但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时,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先明认为,将优待献血亲属的范围从“直系亲属”扩大到“兄弟姐妹”是对被优待者的权利的扩充,是对上位法的补充,而且在南宁市献血活动实践中也是可行的,因此在新《条例》中予以保留。

  无偿献血者的兄弟姐妹临床用血的,按献血者献血总量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鼓励】

  献血者献一次血

  可终身免费用血

  原《条例》中规定,献血者累计献血量不足1000毫升的,其本人最多可按献血总量的3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在1000毫升以上的,其本人可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为了鼓励更多公众参与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新《条例》规定,献血者临床用血的,可终身免交用血费用。通俗地说,献血者献一次血可终身免费用血。

  而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自最近一次献血时起五年内可以按献血总量的两倍免交用血费用,终身按献血总量等量免交用血费用。

  【报销】

  填受益人名字

  方便免费用血

  为了简化报销手续,新《条例》建立了献血者在献血时填写受益人信息制度、医疗机构报销制度。献血者事先把献血受益人填好,用血者直接出示献血者的献血证、本人或受益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输血费用,简化了“核实身份”这一难题,让户口不在一起的兄弟姐妹也能轻松报销。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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