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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上午8时30分,伴随着第一张交强险保单顺利出单,沈阳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后的第一笔车船税税款顺利入库,这也标志着新车船税法在沈阳正式实施。
小排量 车船税降60元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发《辽宁车船税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原有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从征税范围、乘用车计税依据、税负结构和税率等五大方面进行了详细调整,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7个档次征收车船税。该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1.6升(含) 以下微型和小型载客汽车均降60元车船税。对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适用税额维持480元不变。
大排量 税额大幅增加
《办法》还规定,对排气量为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车,适用税额由现行的480元增加至900元;对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乘用车,适用税额由现行的480元增加至1800元,而对于排气量为3升以上的,适用税额将至少增加至2500元。
为支持交通运输业发展,对货车和船舶(游艇除外)仍维持原税额不变,摩托车降低为36元;对载客9人以上的客车,适用税额略作提高;对挂车由原来与货车适用相同税额改为减按货车税额的50%征收。将船舶中的游艇单列出来,按长度征税,并将税额幅度确定为每米600元至2000元。记者 张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