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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1月5日电(记者黄安琪)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前审议了两件行政复议案件,在案件审议中,超过半数的市政府法制办以外的专家委员成为“决定性”因素,这在制度上保障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这是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在2011年10月成立后首次召开案件审议会议。“我全程参与了行政案件的审议,意见的表达没有任何限制,没有任何压力,可以畅所欲言。”专家委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沈福俊在参加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案件审议会后表示。专家委员、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职副主席沈国明告诉记者,从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到审议结论的做出,专家都能够全程参与。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介绍说,上海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一大特点,就是通过政府主导、社会专家学者参与的形式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
针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召开案件审议会议,是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方式。“参加案件审议会议的委员人数为5至9人的单数,其中非常任专家委员人数要求在半数以上,这从制度上为票决的公正性提供了保障。”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剑说。
记者了解到,在参加案件审议会议前,各位专家委员就根据上海市政府提供的案情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在会议中,委员们充分听取承办人对案情的介绍,经过充分、公开的讨论后,根据表决票形成审议报告。审议报告在报请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审签后,以上海市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