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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高京燕从待业人员到副市长只用了7年”引发网络热议之后,近日又有网友爆料称,曾多年担任洪湖某小学教研室主任的胡纯玉在2004年1月直接晋升为洪湖市副市长,再次引发舆论哗然。(2011年12月30日搜狐新闻)
对此,有网友评论道:“稍懂一点人事制度的人应该知道,小学校长也不过相当于公务员系统的科级,更何况一个教研室主任,一个小学主任直升副市长,坐飞机都办不到,她坐的是火箭吧。”更多网友则认为“如此升迁,闻所未闻”、“太不可思议”。
在笔者看来,公众质疑官员“火箭式升迁”不外乎三个原因:一是官员选拔程序还有待完善,至少透明度还不够;二是某些地方部门轻视舆论、公众的质疑,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破格提拨”有猫腻,有意敷衍质疑;三是舆论、公众质疑往往“众口一词”,缺少有深度有影响的声音。
然而,面对舆论的哗然,网友的质疑,洪湖市官方却表示,胡纯玉担任副市长是依法依程序,通过人大选举出来的。一句“胡纯玉是依法依程序,通过人大选举的”就想了事,平息网民心中的疑虑,这可能吗?显然,这是不现实的,毕竟舆论和公众并不是“被忽悠”的对象,自然不会“买账”。
从另一个角度上说,如果洪湖官方一开始就重视民意,把公开透明摆上“前台”,把胡副市长的人大代表是谁提名的、副市长候选人又是谁提名的、提名的理由又是什么这些问题讲清楚了,不仅提高了网民的普法意识,消除了舆论和公众的疑惑,也能自证清白,也不至于出现现在舆论和网名齐“围观”的现象了,由此可见,民意和公开透明在官员升迁中的重要性。
事实上,我们有一整套完备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制度,比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可是,现实中,一些地方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往往由某人、某部门部门说了算,或者由人大走过场,以至于出现了干部选拨任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怪圈,致使官员“年轻化”、“ 火箭式升迁”等现象时常出现。
当修改简历、萝卜招聘等潜规则开始盛行时,“火箭式升迁”必然会成为舆论和公众的关注的焦点。如果我们不构建一个公开、公平的用人机制,选拔任用官员不尊重民意,在选拨过程中大搞“躲猫猫”,那么一大批官员的热情将会受到打击,一大批民众将会对公权丧失信心,这样的结果我们“伤不起”,党的事业和国家的事业更“伤不起”。
伤不起的“火箭式升迁”不仅仅是舆论和公众的呼声,更是党和国家严明禁止的。毕竟舆论和公众需要的是一个真实、公开的过程,党和国家需要的是一个“脚踏实地”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