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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晚,广州火车站的一趟下行扶梯突然发生断裂。目击旅客称,当时人很多,听到一声巨响,幸好扶梯断裂位置没有站人。广州地铁在微博上解释:旅客携带过重的行李乘坐扶梯,严重超过扶梯的梳齿板的承受能力,导致梳齿板压断变形。地铁方面否认扶梯存质量问题。(1月4日齐鲁晚报)
这起事故发生后,经当地地铁方微博解释,说明该扶梯处于正常寿命使用期间,当事一名乘客亦声称,“反倒我上下班经过这里,经常看到这个扶梯需要检查、维修,基本一周1-2次。”说明该地铁扶梯正常维护保养也较为规范。那么,为什么依然会“出事”?表面看直接原因在于“超载”――旅客携带过重的行李乘坐扶梯,严重超过扶梯的梳齿板的承受能力,导致梳齿板压断变形。但实际上却与我国现实国情的“超载必然”与现实的“国标”严重落后和滞后有关。
也就是说,即使按照现有国内标准严格验收电梯、严格落实好维护维修和保养制度,依然可能无法避免“出事”。上述广州火车站地铁事故是一例,而去年7月份北京地铁4号线发生的造成1人死亡、30人受伤的扶梯事故,同样是一个例子。北京地铁4号线事故扶梯竟然是在保修期内,也是严格落实和质量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的。严格落实现有“国标”却依然事故频繁,就只能归咎于现有“国标”与我国国情不相符了。
我国国情现实与欧洲国家绝然不同。我国是人口大国,我们一些发达城市有着数百万的流动人口,更有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必然迎来的“客流高峰”,这些“现实国情”客观因素注定我国的相关电梯“国标”必须高于其他国家,才有可能和其他国家一样保持一个基本的安全度。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的国情之下,我们的电梯“国标”不仅没有比其他发达国家高,反而是一个严重滞后和落后的现实。在去年北京地铁4号线扶梯事故之后,媒体和专家就指出,国内电梯重载标准不一,如广州地铁扶梯的重载标准就是北京地铁公布标准的两倍。并且,国内多家电梯企业对重载扶梯的“国标”同样存疑,而国内重载电梯的国标已经落后欧洲标准十余年。(2011年7月10日《东南快报》)
“国标”落后的直接后果就是电梯或扶梯的安全系数低。比如,同样一个报废期,国际标准约为15年,如果国内也坚持15年“标准”的话,显然导致国内电梯扶梯相对不安全。同理,如一部家用轿车,长期“超载运行”,其寿命和安全系数肯定远远低于正常使用的轿车。所以说,从近几年来屡屡发生的电梯扶梯事故上,从屡屡发生事故之后管理方屡屡指出“超载”是主要原因之后,应该引起“国标”制定者的警醒。
笔者以为广州地铁扶梯事故其实是再一次呼唤尽快制定符合国情的“国标”。在今后制定或修订符合国情实际的国标之时,不外乎分为三个突破口:一者,可以从电梯扶梯产品出厂质量验收标准上提高起来,不能再让国内电梯“小马拉大车”,既然我国是人口大国,就应该让电梯质量标准中的“抗磨损”、承重能力、安全标准等一律提高;其二,要么就是提高维护维修保养标准,半月一次维护保养远远不够,应加大维护保养和检测的频度;其三,要么就是在电梯扶梯标准中规定强制性“不得超载”的标准,让监管责任完全赋予电梯扶梯的使用者,明令禁止乘客携带什么样的行李和多重的行李等。但我更倾向于从电梯扶梯本身质量标准上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