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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贺
4日,记者从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2011年度城乡道路出租车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开始。出租车经营企业和个体业户需要在本月17日之前将《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明细表》上报到主管部门,各级部门审核通过后,补助款将在6月末开始发放。
在2011年度城乡道路出租车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会议上,长春市出租车企业的负责人全部参加了会议。根据要求,企业组织所属的各出租汽车,对油料消耗进行登记,并同时填写2011年《出租汽车燃料消耗明细表》,之后由企业统一上报出租车管理办。而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就需要到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一楼大厅进行登记并填表。个体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时需要携带身份证、运营证、行车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证件的复印件。
“2010年每辆出租车每月的补助款大约是1600元左右。2011年的汽油价格和柴油价格都有所上涨,公司每天都能接到车主咨询汽油补助款的咨询电话。回去以后赶快进行统计,及时把报表上报给管理部门,好让大家顺利的领到补助款。”元亨出租车公司陈经理说。
据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周少军副主任介绍,2011年度企业和个体业户的申报期为1月5日到1月17日,管理部门在进行统计之后上报到相关上级部门,预计“油补”将在6月末下发到车主手中。对于没有报送或者没有按期报送报表的企业和个体业户,根据规定将不予补助。而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经营者,一经查实将追回上年度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