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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1月4日讯 记者王斌 实习生高博 在今天召开的2012年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上,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指出,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服务村居行”、“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等主题活动,立足民生问题积极提供法律服务。
据介绍,北京农村地区和边远山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特别是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尤其短缺,因此市局决定在2012年开展“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确保每一个社区和行政村都有一名律师提供“点对点”服务,着力完善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全面落实《北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另外,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市司法局在2012年将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深化便民服务举措,降低受援门槛,简化办事程序。筹备建设市局法律服务大厅,搭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咨询服务、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