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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成都1月4日电 记者杨傲多 为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满足群众在居住地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需求,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四川拟于1月5日在全省开展省内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工作。
据悉,凡属四川省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常住户口、而在省内非户籍地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在居住地居住一年(含)以上的,可凭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国(境)的意见。
按照过去的规定,公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必须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这对那些急需出国(境)而又居住在非户籍地的人员来说,十分不便。
四川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本省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这一便民利民措施后,可为在省内非户籍地流动的人员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以及工作生活提供极大便利。随着相关条件逐步具备,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还将陆续推出其他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记者了解到,2011年四川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共批准公民因私出国(境)140万余人次,同比2010年增长32%,其中,因私出国425578人次,赴香港、澳门919943人次,赴台湾4433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