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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1月4日消息(记者陈振玺)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昨天,中国之声重点报道“吉林市医保患者跨年住院须交两次起付费”一事。而经记者调查了解,“跨年住院得交两次医保起付费”的规定并非只是吉林特色,在福建、山西等多个地区也都有类似政策。【吉林一医院动员患者先出院再住院 称医保中心要求】【[叶海林评]医院赚取"起付费"非个案 违规成本太低】
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卓小勤看来,这一政策规定能从另一个角度帮助住院患者省下下一年度的医保额度。但他强调,医保中心和医院必须充分尊重患者的自愿选择权。
卓小勤:你跨年度结算,你结算到下一年度,那实际上是你占用了你下一年度的医保的份额。也就是说你下一年度你再得一场大病,而且这场大病支付的费用超出了年度的总额,那么超出的部分还要自费。所以这里边就涉及到一个住院病人他有一个自由选择的问题。就是说我究竟是选择2011年12月31日结算,然后2012年1月1日重新办理住院手续,还是决定跨年度来结算,这是有一个自愿的问题。
卓小勤教授指出,医院在执行医保规定时应该将自愿原则放在首位。而“先出院再住院”的操作流程显然是有悖于正常的诊疗程序。
卓小勤:住院病人他的出院应该是根据他的病情来决定。也就是说,我在住院期间我只有达到了出院的标准,才应该出院。这是技术层面的。你不能因为政策层面上的一些规定,而让病人在没有出院指征还没有达到出院标准的情况下让他出院。我觉得这一点是不恰当的,这从技术层面上来讲是说不过去的。
卓小勤教授长期致力于医院规章制度、医院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和医院风险管理的研究。他还表示,目前政府部门在制定医疗政策时还需要更多地将患者的便利作为重要考量。
卓小勤:确确实实有很多政策因素,会导致医院会采取一些不符合诊疗规范的行为,但是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还需要在政策制定上做的更合理,这样就可以减少病人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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