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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02: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网 | 手机看视频
新疆网讯(记者刘青霞报道)1月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了解到,停办了半个多月的户政业务1月4日恢复办理。
据了解,为确保2011年度全市人口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公安局自去年12月16日至今年1月3日,停止办理首府各类户政业务,进行年终人口统计工作。
另外,根据新修改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据警方介绍,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国家机关以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可以通过机读快速、准确地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在金融机构清理问题账户、落实存款实名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首府还有6万余居民尚未换领二代证,警方希望这些居民尽快到公安机关申领二代证。
□小提示
目前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实行集中办证,居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时,应携带户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在辖区的公安分局进行人像采集、办理申领或补办手续。
本市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地采集完照片,传至指定网站后,可委托家人办理。
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二代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