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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商局:打折、特价商品及赠品都享受"三包"服务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01: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太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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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去年12月30日,市工商局发布节日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节日购物须谨慎,餐饮消费多留心。

  针对一些消费者抓住各商场宣传促销之机冲动购物、盲目消费、一味追求低价的情况,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首先要提防模糊宣传;其次要注意商品标价;第三是注意返券使用时的限制。最后还要注意,一些商家借口返券商品属于打折处理商品,逃避或拒绝承担其应尽的"三包"义务,有些则提出种种条件限制消费者退换货。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除商家明确告知存在瑕疵的处理品不享受"三包"服务外,其他打折商品、特价商品、包括赠品都享受"三包"服务。

  针对节日期间的餐饮消费,市工商局也发布三项提示:一是要明确违约责任,不能只有口头承诺;二是要问清收费标准;三是索要消费清单。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一旦正当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霍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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