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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绥化北林区西长发镇新跃村村民刘福仁、刘福库怀疑该村原出纳员杨某因涉嫌贪污公款5000元,他们实名举报14年无结果。2011年12月30日,绥化市北林区纪检委永安纪工委将案件线索移交给永安检察联络室。他们接到移交案件函后,经检察长批准受案,在一天之内就查清了杨某涉嫌贪污公款的事实。新跃进村村民为永安检察联络室送来了一面锦旗。
1997年12月,原村出纳员杨某仿该村小学校长温振山笔体签字,将由原绥化市教委下拨的专项教育款据为己有。村民刘福仁、刘福库二人发现情况后,连续14年向相关部门实名举报杨某涉嫌贪污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由于杨某涉嫌贪污犯罪终结时间已长达13年,其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不能依法追诉其刑事责任。但为保证国家资产不受损失,该院向西长发镇政府下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对杨某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对其所贪污国家财产进行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