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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卖淫"名义多收钱太无耻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23: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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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郑渊洁在微博上表示,其助理在旅行社办理赴迪拜旅游手续时被告知,因其是年轻单身女性,须另交400元“特别签证费”,理由是防止其去迪拜卖淫。旅行社人士表示,加收400元的做法是行业“潜规则”。迪拜旅游局中国办事处称此种收费非迪拜官方行为。(12月30日《北京晨报》)

  要多交钱,可以,请给个理由,可现在竟然是以“防卖淫”的名义,如此做法,实在欺人太甚,也实在是无耻,但更无耻的是,竟然是行业“潜规则”。

  为何年轻单身女性须另交400元“特别签证费”?给出的解释是:因为迪拜签证为反签,也就是说游客在北京拿到的是电子签证,飞机落地迪拜后,在迪拜再获得签证。在这一过程中,游客的担保方是旅行社。一旦有游客滞留在迪拜从事卖淫或盗窃等不法行为,迪拜当局将对旅行社处于重罚,尽管每人400元并不多,但是众多400元加起来,就能为旅行社减轻因游客滞留而产生的巨额违约费用。说白了,旅行社要收这400元,其潜台词有两个:其一,将单性女性当作潜在的卖淫女,这是对女性的侮辱,人家单性女性独自旅游,凭什么说人家会有卖淫之嫌疑?其二,是转稼支出。如果真的有女性去卖淫,旅行社完全可以加强监管,因为发现了可以报警,而不是以收钱的方式减轻自己的负担。更重要的是,如果旅行社的年轻女性虽然单身前往迪拜,却没有卖淫,这是否意味着旅行社又多了一笔收入?因为是潜规则,想必一直就这么收,这些年又多收了多少钱?

  乱收费,是我们经常碰到的。而生造出名目繁多的理由来乱收费,也见惯不惯了。可是一边收钱,一边却在侮辱女性的人格和尊严,却还是第一次见到。听说迪拜的风景很美丽,可没想到的是组织的旅行社却是这么龌龊,真是大煞风景。

  龌龊的多收400元“防卖淫”费,谁来管管如此无耻的乱收费?(滨兵)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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