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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出租车春运载客要领“春运证”不得擅自加价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16: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网-山东广播新闻频道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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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泰安1月4日讯 (通讯员 李静瑶) 近日,泰安台记者从泰安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出租科获悉,今年春运期间,泰安所有参加春运的出租车,必须到所属公司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并与所属公司签订《春运安全和文明服务责任书》、领取“春运证”,否则不能参加2012年的春运。

  据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介绍,“责任书”和“春运证”制度是泰安市首次执行,在《春运安全和文明服务责任书》中,对出租车驾驶员在载客过程中有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规定,涉及到擅自加价、拒载等常见问题;另外,责任书还与司机约定了出租车安全防范设施、相关证件办理、车辆技术状况和文明服务等内容。

  如果市民遇到乘车问题,可以及时拨打出租车投诉电话8229769,而且自今年1月8号至2月16号春运期间,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将每天对泰安市出租行业进行检查,同时处理市民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各类违规经营行为,确保春运期间市民出行安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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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齐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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