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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月3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2011年9月22日18时30分许,上海静安区吴江路泰兴路口,发生一起因电缆施工作业时凿破地下天然气管道造成天然气泄漏引发火灾的责任事故。近日,市建交委公布了对该事故的调查处理通报。
通报显示,这是一起管线外损引发火灾的责任事故,是因为管理不严、管线安全保护措施不落实,违规指挥、违规施工所造成的。分包单位和作业人员在不明地下天然气管线埋设并且总包现场负责人未安排工作,也不在现场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施工,是造成这起管线外损引发燃气爆燃事故的主要原因。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受到了相应处理:分包单位上海锦湾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10万元行政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并限期整改。对分包单位负责人处以行政警告并责令撤销职务,对挖掘机驾驶员处以行政罚款500元。总包单位电缆公司将工程项目发包锦湾公司后,未对施工作业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管理,被处以1万元行政罚款。监理单位上海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因未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的行为,被责令限期整改。建设单位市区供电公司因对前期管线保护措施监督管理不严,被责令限期整改。大众燃气公司因在《上海市道路管线监护交底卡》(绿卡)管理上存在漏洞,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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