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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月1日电(记者胡苏)福建省电力执法办公室日前在福州成立,标志着该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对《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的实施有了可靠组织保障。
近年来,福建电网发展迅速,为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能源保障。但同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也频繁发生,以及各种违章施工作业造成输电线路跳闸停运的现象普遍存在,威胁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2011年,福建省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460起,直接经济损失1230万元;因施工等外力破坏引发的电力线路跳闸60起,占跳闸总数的33%。电力设施一旦遭受破坏,将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甚至电网瓦解,对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009年3月,《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正式施行。但由于没有电力行政执法队伍,主要依靠政府各部门协调处理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问题,保护电力设施的手段有限,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的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经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成立福建省电力执法办公室。办公室成立后,将承担全省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共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打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