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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墩头湾的300亩海防林早在2002年就被毁掉了,海滩变成了沼泽泥塘。然而,在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最新的“总规图”中,这片区域仍标注为“林地”,承包管护这片海防林的农民领了9年“护林费”,“开发商”得到“退塘还林”补偿款140多万元。(2011年12月30日《中国青年报》)
领到了巨额“退塘还林”补偿款的“开发商”许进东说他也觉得有一肚子苦水。当时东方市领导请他来投资,说优惠政策可以很特殊,“先上车后买票”把水产养殖先搞起来,哪知几场台风一来,投资全泡汤了。2009年东方市政府注销了他的“海域使用权证”,他现在是一无所有了。“我是东方市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修建鱼塘投入
了那么多,现在政府给的140万元只是补偿,我还想要政府给赔偿款。”
投入巨资兴建的鱼塘被台风打掉废弃,完全是许进东自找的,谁让他毁了300亩海防林。如果海防林还在,台风根本不可能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海岸线也不会退缩了300多米。同样因为利欲熏心干了傻事的还有东方市政府,本来想通过招商引资增加税收、财政收入与GDP,才不惜以破除环境与生态为代价,默许和纵容开发商毁了村民辛辛苦苦十多年才建成的海防林。结果海防林成了一片烂泥滩,鱼塘也毁于台风,还给海岸与村庄留下了安全隐患,计划中的每年100多万元税收更是成了泡影。
毁林9年多,还给护林员发护林费,给毁林的“开发商”发“退塘还林”生态补偿款,无非是想息事宁人,以免村民继续上访、开发商向政府讨要投资损失。反正赔的都是老百姓和国家的钱,不是官员自己的,他们才不会心疼。但这岂不是在变相鼓励毁林行为,生态补偿款怎能成为生态破坏奖励金?本该坐牢的毁林者却获得了政府的额外补偿,这简直是在拿法律开玩笑。
如此荒唐决策,理应有人为此承担责任,不能总是让官员们胡乱糟蹋老百姓的血汗钱。许进东毁林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初带着他来到村里、帮助其毁林建鱼塘的市领导应该列为同案犯;而现在乱发护林费和“退塘还林”生态补偿款的官员,同样要为其乱作为付出代价。此事也提醒有关部门,只有权力监督与问责机制得以健全,严惩失职渎职的地方官员,使其付出沉重代价,才能避免类似的荒唐事继续上演,让环保法规真正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