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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两节能领“过节费”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3日 0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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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011年12月31日讯(记者 柳斌)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中央已下拨专款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中央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据了解,补贴将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具体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360元。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

  据烟台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补贴已经拨付到到省民政部门,等补贴资金到位后,烟台市民政部门将于春节前将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保证不漏一人,不少一户。

  除对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外,烟台市城乡低保生活补贴也将按原标准发放。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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