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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审结国家赔偿案40件 明年进行赔偿机构实体化改造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3日 00: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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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福州12月31日电 (记者 詹托荣)福建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暨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31日召在福州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福建全省法院审结行政案件4363件,国家赔偿案件40件。

  明年,在国家赔偿机构建设方面,福建将迈出大动作,对国家赔偿机构进行实体化改造,为此类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可靠组织机构保障,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和改进国家赔偿工作。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会上介绍说,今年福建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92281件,办结475894件,分别上升7.77%和8.35%;执结案件119837件,标的141.84亿元。其中,审结刑事案件39000件、判处罪犯43365人;办结涉台案件3041件、司法互助案件 2471件;有效实施民商法律,审结民商事案件271688件,标的326.68亿元。

  马新岚表示,2012年,福建要突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爆炸 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犯罪,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此外,要高度关注涉及公司、企业的各类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因中小微企业资金困难引发的民间借贷、 破产、劳动争议等案件,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实现“双赢”、“多赢”,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依法惩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 等犯罪,以及涉及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维护经济安全。

  马新岚还提出,福建各级法院要审理好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案件,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制假 售假、哄抬物价等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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