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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柏岩瑛报道12月29日10时30分,抚顺市东洲区绥阳路16号4单元孙某的家里,东洲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老虎台巡回法庭的法官李晓洁正在审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 “由于本案当事人行动不便,出庭参与诉讼非常困难,我们就把巡回审判车开进了社区,这样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李晓洁介绍。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流动法庭”已深入乡村立案938起,就地庭审958次,实现调解结案843件,送达各类法律文书1276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85次,实现了助力审判工作、方便群众诉讼的目标。
今年8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将100台智能化巡回审判车统一发放给了57个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可开着智能化巡回审判车深入社区、农村,随时随地审理案件。有了“流动法庭”,偏远地区的群众不再为诉讼所困。
2008年以来,省高级人民法院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有效措施把便民落到实处。推行就地办案、就地调解、就地解决纠纷的工作模式,将法庭开到社区、田间地头,以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和方法妥善处理各类案件。
省法院还向案件集中地区派出巡回办案合议庭,集中阅卷、集中合议、集中处理;并采取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立案方式;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恢复和新建人民法庭,在人民法庭所在地以外的乡镇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加强巡回审判的物质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