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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判处一22人涉黑案 “黑老大”李智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2日 19: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正义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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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重庆12月31日电(记者 沈义)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获悉,该院起诉的以暴力垄断长寿区砂石开采及销售市场的李智等22人“涉黑”案,该市第一中级法院于12月30日作出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李智被依法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900万元,还对其限制减刑。其余19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充当“保护伞”的陈建强、车逵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分别获刑12年6个月和10年6个月。李智等被告人对该判决未当庭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以来,李智纠集吴刚、王峰等刑满释放人员等人,多次共同实施聚众斗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打击报复证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壮大声势,结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逐步形成了以李智为组织、领导者,以吴刚、王峰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串通投标、行贿、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垄断长寿区砂石开采及销售市场,并以违法犯罪活动所聚敛的钱财,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在李智的参与、授意、默许下,该组织以暴力、胁迫为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杀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获取庇护,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非法控制长江长寿段砂石开采及销售市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社会管理和经济秩序,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查明,长寿区水利农机局原副局长陈建强、长寿区水务局纪检组原组长车逵多次收受李智等人贿赂,利用职权采取非法手段,帮助李智等人获取砂石开采权的犯罪事实。

  据此,法院依法对2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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