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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从2012年元月1日起,南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正式移交到市城管局。昨天上午,记者从南京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停车设施管理体制调整后,形成以区级为管理的主体,停车场内部设施设置等管理归城管,贴罚单等执法工作仍在交管局,改变了交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状况。八项措施推进停车场设施管理
如何使停车管理以后的工作更加规范有效,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停车设施管理中心负责人刘国强透露,将采取八项措施推进停车场设施管理。据了解,八项措施涵盖了管理体质、队伍素质、智能化建设等多方面。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为使管理规范化,市政府办公厅将正式下发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建立市区两级管理体制,市里成立了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城管部门作为停车设施管理的主管部门,市级设立停车设施管理中心,各区设立停车设施管理分中心。
前不久,南京市城管局针对停车设施管理开展过"问计于民"活动,网民提出了不少好点子。其中,有一条就是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南京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靳楠表示,在学习了北京、成都、无锡等地价格调控经验基础上,目前,他们正和物价部门制定南京市停车收费杠杆调控办法。而"五高五低"将是努力的基本方向。
将出台政策鼓励私人建停车场
据了解,南京机动车保有量138万辆(包括48万辆摩托车,90万辆汽车),而停车泊位相对很少,那么车位的缺口如何弥补?南京市公安交管局秩序科科长毕衍蒙表示,停车泊位的供给主要是靠配建,此外,还有路外公共的停车设施和在不影响交通情况下增设的路内车位。同时,毕衍蒙表示,希望能给车位供给做出贡献的关联单位也投入到建设中,另外,将出台政策鼓励私人投资建设停车场。
不少车主反映,希望一些政府机关大院停车场能对外开放,或者尝试晚间商业楼和小区之间进行错时停车。谈到市民的这个想法,南京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靳楠表示,全国很多城市做过这方面的尝试,在南京,也提倡这样做。
据介绍,这种情况在南京,也已有了尝试,有的学校夜间把操场拿出来,给周边小区停车。靳楠表示,但要想真正把这项工作完全推进下去,还会有个过程,因为停车牵扯到安全等多方因素。此外,市住建委也将牵头制定南京市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办法,对新建小区开发商对车位只卖不租的情况将做进一步清理。
处罚权依然在交管局
有的市民提出疑问,城管局接管停车设施管理后,违停开罚单是不是都由城管来?靳楠表示,城管局管理的内容是停车场内部的一些设施设置,包括收费人员的管理等。大体分成两块,一块是内部停车设施管理,另一块是社会上外部的停车场管理,对社会停车场的管理是一种行业指导,对于路内是代表政府部门实施管理职责。目前,市民关心的开放式小区违停、路面违停贴罚单等处罚权依然在交管局。而占用盲道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也将通过一体化网格化巡防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