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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特约记者付志林 记者林永俊报道:夫妻“离婚”15年后,武汉黄陂区长轩岭镇陶女士准备再嫁,不料,去办理登记手续时惊悉,其与前夫尚未办理离婚,自己仍是已婚身份,而前夫已无踪影。昨日,陶女士到咸宁寻前夫“再离婚”。
陶女士的前夫王先生是咸宁人。1993年9月9日,陶女士与王先生在黄陂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
据陶女士称,婚后他们常为生活琐事争吵,感情日渐冷淡,双方于1995年办了“离婚”手续,之后便没再联系。
直至今年,当陶女士准备与现任男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被民政部门告知档案仍记载她与王先生是夫妻关系。“得知自己还是已婚身份,我赶紧回老家找离婚证欲证明清白。可离婚证因时间太久已丢了。”陶女士说,后来民政部门出主意,让她找到王先生再办离婚手续。然而,由于相隔时间较长,咸宁变化太大,她已经记不起前夫王先生的家在何处,现在其手上仅有王先生结婚登记时的身份证号。
记者就此咨询了湖北众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燕。李燕称,陶女士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离婚。即陶女士可到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向法院提交当地公安部门或居/村民委员会证明等证实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