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市不少私家车主接到电话,如果车辆违章5次以上,分数扣满12分,可以在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点办理只罚款不扣分手续。记者在一个违章处理点,看到私家车主王先生本来已经扣满12分,但交了罚款后扣分一栏就变成了零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对司机违章驾驶,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要实施累计积分制度。公安部的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明确规定处罚与积分同时实行。具体地说,违章驾驶扣满12分,说要进学习班的。但现在该市交警部门却推出了只要交罚款,扣分即归零的“新政”,岂不是咄咄怪事。怪事的后面是一个怪胎──如果有谁还不知道什么叫权力寻租,那么这些交警部门的做法就是一个活标本。从这个标本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左手握权,右手掳钱的公权寻租怪胎。
交警部门本来应当长着一双“法眼”,然而现在该市交警部门将“法眼”换成了“市场眼”,硬从本不该有金钱交易的地方看出一个市场来。相对而言,因为有“12分上限”,违章罚款也是“封顶”的,然而现在有了交罢罚款扣分归零,违章则可以变为无限,只须每次在扣满12分交钱,就又得以漂白,如此往覆,遂成循环。说白了,这种做法就是以钱买分换违章,只要不在乎钞票,就无须在乎交通法规。
有人议论说,这是让车主花钱消灾。其实这话只讲对了一半——车主以钱买分,在给自己消灾的同时,却是在给社会造祸。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任何纵容,都会危害到更多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当钞票能买到“违章权”,那么车主对飚车、抢道、闯红灯等还会有什么顾忌吗?此前曾有“钓鱼执法”,引发舆论大哗。而比之于“钓鱼执法”,有交警部门更是变本加厉,干脆“养鱼执法”了。用钱买分的实质,是用变相的形式鼓励违章。因为只有违章多了,扣分才多,车主用钱买分的意愿才愈迫切愈强烈,交警部门获得的罚款才愈多。
近年来有些人脑子里有了一个思维定势叫“有钱就能搞定”。然而有道是存在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存在,有钱人的“搞定观”,恰恰是由存在决定的——以钱买分就是又一个佐证。判断以钱买分是对是错,并不需要多少鉴别能力,事实上交警部门并不是犯晕,而是明知故犯。为了敛财而不择手段,这样的利令智昏,借句套话:确实已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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