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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殡葬救助保障体系,减轻群众丧葬负担,2012年1月1日起,西宁市将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四项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共计720元。
今后,凡户籍在西宁市的城乡居(村)民;在西宁市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西宁户籍的学生,驻宁军(警)部队现役军人;与在西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在市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遗体,在殡仪馆火化遗体,其丧属或单位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享受免费殡葬政策。西宁市的城乡居(村)民若在外地亡故者,按照殡葬管理条例,本着就近火化的原则,丧属可持居民户籍证明和火化手续等有效证件,到西宁市殡葬管理处确认、审核后,享受免费范围内的殡葬惠民政策,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减免费用。
免费的四个项目分别为: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300元(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火化机遗体火化费200元(含燃油费160元,服务费40元);西宁市殡仪馆中普通遗体冷藏柜三天的遗体存放费150元;一年骨灰寄存费70元(含骨灰基本存放费60元,火化证、骨灰寄存证费10元)。
丧属或单位在办理遗体火化过程中,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补贴节余不退,超出自理。自运遗体或选用其他殡仪服务项目,超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部分自理。按照《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从事经营性遗体运送活动,接运遗体工作由殡仪馆或经依法批准的殡仪服务中心专用殡葬车负责运送。
值得注意的是,丧属或单位在办理结算殡葬服务费时,需出具亡故者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死亡证(原件、复印件)到西宁市殡仪馆服务窗口办理应免除的费用。由于特殊原因,必须在省外异地火化遗体的,丧属需持火化手续、户籍证明、丧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西宁市殡葬管理处提出申请,办理退回应减免的费用。(作者: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