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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12月30日电(记者孔博)广东省纪委监察厅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近年来广东不断加大对收送“红包”问题的治理力度,2007年以来全省查处涉及收送“红包”的案件485件497人,涉及处级以上干部142人。近日,广东向全省印发了深入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防范收送“红包”问题的长效机制。
根据规定,领导干部要在本地区、本部门干部职工大会上做出拒收拒送“红包”的承诺,各地区党政主要领导要将承诺向社会公布。各级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送“红包”,不得默许、授意、纵容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送“红包”。
领导干部用公款赠送“红包”、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红包”、授意或委托特定关系人收送“红包”或多次收送“红包”的,一律先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用公款送“红包”的,除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外,还要责令其退赔无法追回的“红包”款项。对收送“红包”问题治理不力、查处不严、造成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为从源头上治理“红包”问题,广东要求坚决清理“小金库”,切断“红包”问题产生的财源;加强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重大节日前后财务开支情况和现金使用情况的监控,发现和防范以各种名目套取现金送“红包”行为;对违规送“红包”的企业予以曝光,实行行业准入惩戒;对实名举报“红包”问题经查属实的,将奖励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