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自治区人大喜送条例到农家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2日 04: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桂林讯 (记者/许丹婷 通讯员/董晓宇)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实施。12月29至3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徒步漓江,亲近自然,宣传条例”活动。

  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生态环保立法协调组等人员组成的一支漓江生态环保条例宣传队伍,从阳朔县出发,沿着漓江徒步行走,边走边看边议,以更为亲近的方式对漓江生态环境作体验考察。同时,宣传队伍还在途中深入杨堤乡、兴坪镇的村屯,走村入户,把新颁布的漓江条例送到漓江沿岸的村民手中,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杨堤乡全家洲村村民杨华生说:“漓江条例规范了徒步游和环境保护,我们很拥护。旅游发展了,我们的生活也能提高。”78岁的村民杨如斌欣喜地说:“漓江条例保护漓江的青山绿水,我们老百姓太欢迎、太需要了!”

  立法的关键在于用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要求,致力于生态立法,保护广西良好的生态环境,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在漓江条例即将实施前组织这次徒步宣传活动,是广西立法史上的一次尝试,也是立法宣传上的一次创新,对漓江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产生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热词:

  • 杨华生
  • 漓江流域
  • 农家
  • 条例
  • 杨堤乡
  • 生态环保
  • 村屯
  • 生态文明
  • 党代会
  • 十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