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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多项新政促进退伍兵就业安置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1日 1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军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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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吴秀文、特约记者田亚威报道:江苏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日前联合出台多项新政,加大优抚安置力度,促进退伍士兵顺利就业或复学。

  12月5日正式施行的相关规定,对优待政策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规定退伍士兵报考该省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警察院校要有计划地招录退伍士兵;基层专武干部岗位优先招录优秀退伍士官和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普通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要分别拿出不少于10%和30%的岗位招聘当年退伍大学生士兵;国有企业招聘,要拿出不低于招聘计划10%的指标用于定向招聘大学生退伍士兵。放宽退伍士兵自主创业市场准入条件,将其纳入本地招商引资范围,享受与外地客商同等优惠政策,并享受有关税费、信贷优惠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新政进一步深化了退伍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求加大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和专业培训力度。开展“订单式”培训,增加实践课比重,确保退伍士兵取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3个月内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

  大学生退伍士兵复学享受更多优惠,剩余学制时间每年可获9000元的学杂费等补助,并由征集地政府参照当地退伍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发放经济补助。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专升本、调剂专业、保送研究生等方面受优待。此外,自2013年起,全省将统一城乡退伍士兵经济补助金标准。

  据江苏省征兵办负责人介绍,为了配套落实新出台的政策,该省各级财政将加大对征兵工作的支持力度。据测算,2012年全省仅用于义务兵服役期间的家庭优待金和退伍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两项财政支出将比上年增加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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