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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明年元旦春节期间,宁夏将一次性为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比今年提高1倍,此次共惠及全区城乡困难群众58万余人。
在2012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是国务院为平抑物价、改善民生、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制定的惠民政策。为此,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快速行动,及时下拨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3817亿元。此次补贴发放的范围是: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比2011年提高1倍,分别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9.130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6.9706万人,农村五保对象1.6428万人,老党员及其他9500人。
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及时足额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区)务必于2012年1月20日前将生活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落到实处,进一步保障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基本生活。(记者 阎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