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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被告席上,烫着卷发的王海宇流下了眼泪。她说,对不起死去的李胜利,自己从来没有打过他。王海宇是七年前河南省周口市六警察杀人案中,最后一名被告。
28日,在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法院,涉嫌故意杀人的王海宇接受了案发后的第一次审判。王进入法庭时着便装无法警押送。法院对此解释为“王海宇因怀孕正在取保阶段。”尽管检方提出了十几项证据,用来指控其涉嫌故意杀人,但王只对其中一项指控自己打过死者李胜利的证据进行了反驳。她说,自己没有打过人,案发时还曾制止其他警员把昏迷不醒的李胜利从楼上扔下去。检察官认为,案发时王不但在派出所参与了殴打死者李胜利,还服从了副所长冷飞(已判处无期徒刑)的指令――把一目击证人带走,借以帮助其余涉案警察将李胜利从楼上扔下,并伪造死者自杀现场。为此,王海宇涉嫌故意杀人。
2004年,下岗职工李胜利在河南周口一派出所被6名警察打晕后从3楼扔下坠亡,6名警察伪造李胜利跳楼现场。近年,涉案嫌犯陆续落网,最后一名嫌犯王海宇(女)也于2011年归案。法院12月28日将对其进行审判。有知情者称,王海宇至今还在派出所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