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刑期未满即被释放、之后又被提拔重用的山西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原副处长、驾校科科长仝霄,26日被运城市中院一审判处死缓,限制减刑。据悉,仝霄的父亲曾是运城市委副书记,正是在父亲包庇下,仝霄从罪犯变戏法般入党、升职,继而成为“五毒俱全”的犯罪团伙首领。(12月29日《京华时报》)
“带病提拔”本来就没有任何说法,而“戴罪提拔”岂不让天下人笑掉大牙?然而,这种天大的滑稽在山西运城已经有了“现实版”,其他地方也有“演绎版”,今后还有多少“问题提拔”连续剧,都很难说。这不免让人担心,“问题提拔”如果像韭菜一样,这边“割苗”那边“长”,割割长长何时休呢?
韭菜之所以不怕割,就是因为有根存在;问题提拔之所以屡治屡犯,就是因为吏治治理只在“割苗”,而没有“除根”。应该说,我国法制社会经过一系列立法完善,法律对付“问题提拔”已经游刃有余。既有《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昭告天下,又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责任追究办法》明细账,更有刑罚伺候“当仁不让”;只要将依法吏治进行到底,所有的带病提拔、戴罪提拔都会“山岳潜形”。
山西运城市委副书记之子仝霄被判10年徒刑,如果仅仅是单纯的被假释,也没什么大不了,毕竟还有个宽大政策说法;但假释后入党、招工、提干等,在法律框架内就是扯淡。服刑期之人是没有政治权利的,这些基本常识对于所有参与问题提拔的大小官员不是不知道,而是在这位市委副书记权力的威慑、拿捏下,统统做了恶权的“俘虏”,才有了罪人仝霄一连串的假释、洗白、入党、招工、提干等,“权力压死人”的弊端分明可见;这也是大案要案窝案频发的根源。41名公职人员被拉下水,就是活生生的见证。
运城法院已经对仝霄进行了不得减刑判决,该案团伙人员也将顺利领罪,似乎这就是运城市吏治的结局,这是非常可怕的。毕竟“割”去的还只是“韭菜苗”,还没看到运城吏治的“割根”举措。官僚腐败能在特定的环境汹涌澎湃,最大的原因就是干部用人、干部作为、政务操作等远离了民众监督。民众目光雪亮,容不得官僚腐败折腾眼里揉沙,如果官员绩效考核、乌纱评定、去留任用制度化交给民意当家,官员谁敢不规规矩矩?权力还敢乱施淫威么?也就没有问题提拔的空间和市场。
罪人成“处长”既是对运城吏治的“脸掌”,也是该地法治的“羞颜”,更是人治版下的“恶作剧”。没有将法治和群众监督进行到底,就没有运城的“好运”连连,反而会“霉运”缠身,导致更多干部下水,甚至吏治“沦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