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拉萨讯(记者 李琳)自开展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工作以来,我区根据农业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确定的示范社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最大限度地延长农牧业产业链,促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基地化、集约化和市场化是农牧业未来发展的基本趋势。
加强组织领导,大力促进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走向规范化的发展轨道。我区紧紧围绕自治区发展现代农牧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发展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按照“边发展、边规范”的思路,积极稳妥地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专门成立了由各级农牧、工商、民政、财政、农开、科技等部门组成的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领导小组,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业务指导,促进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健康快速发展。不断重视发挥规模效益和辐射效应,着重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在“引导不参与,支持不干预,服务不包办”的原则下,帮助其完善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强化政策扶持,创造促进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环境。我区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营造有利于其生存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加快研究和制定了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划,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本行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具体优惠政策。对于农业建设项目重点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倾斜,并在税务、贷款、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各项优惠支持政策,为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营造了一个宽松的、良好的环境。各地安排了一定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和典型宣传、工作交流、理论政策研究等活动,加快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财政适当给予贴息。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减免有关费用,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为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设立提供便利条件。
加大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农牧民组织化经营管理制度。我区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经营制度,不断完善组织制度、利益联结机制和运作模式,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水平,促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以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指导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统一商标,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以制订章程和建立成员账户为重点,指导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完善财务会计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促进规范健康发展。培养一批熟悉合作经济组织理论和实践的带头人、业务骨干,对于今后农牧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加入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创业,加强合作组织带头人、业务骨干的继续教育与培养,提高合作组织成员素质,提高合作组织的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