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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黑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1日 0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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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重庆12月29日电 记者朱薇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充当黑恶组织“保护伞”的重庆市农委原副主任龚天荣案作出一审判决,龚天荣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天荣作为重庆市种畜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构成受贿罪;且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551余万元,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在任职期间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周祖云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在担任市种畜场场长等职务期间,将本单位盈利业务交由亲友经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还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均依法应予惩处并应数罪并罚。据此,法院判处龚天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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