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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栋通讯员张其明)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政协提案的答复获悉,明年初,广东将根据物价上涨、经济发展情况再次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初步预计提高幅度不低于13%。省人社厅同时表示,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改革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
省政协提案称,据调研,广东省从2002年到目前为止,没有调整过工资。提案建议,要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答复表示,明年初,将根据物价上涨、经济发展情况再次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初步预计提高幅度不低于13%。“十二五”期间,将努力实现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逐步达到或接近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0%以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