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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何欣)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无业青年崔北(化名)多次盗窃电动车和摩托车,始终没有被抓获。但是就在其十八岁生日前,为掩护赃车买主许某出小区,暴露了行踪,并且二人一同落网。近日,房山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偷车人崔北及买车人许某公诉至房山法院。
经过审讯得知,半年时间内,崔北流窜于各小区,盗窃车辆近十次。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此外,许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