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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6日 10: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网
地点:广东大厦三楼多功能厅
地点:“2010年粤台经济技术贸易交流会”新闻发布会

“2010年粤台经济技术贸易交流会”新闻发布会现场。


江门市副市长陈佳林介绍粤台经贸交流会的亮点以及工作进展情况。

省台办经济处方涛处长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这次专门在台湾南部安排农业采购的活动,采购额不会低于43个亿美元。

本次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梁珊主持。
主持人梁珊:各位记者,下午好!为加强和深化粤台经贸交流与合作,提升粤台经贸合作水平,推动广东经济转型升级,省政府定于7月12日在江门市举办“2010年粤台经济技术贸易交流会”,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江门市政府陈佳林副市长、省外经贸厅陈学勤副巡视员,省台办经济处方涛处长,介绍有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大约有一个小时。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并在前排就坐的还有:省外经贸厅、省台办、江门市、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金融办的各位领导。
现在,请省外经贸厅陈学勤副巡视员介绍粤台经贸合作总体情况。
粤台经贸合作总体情况
省外经贸厅副巡视员 陈学勤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广东省外经贸厅向支持和关心粤台经贸交流会以及“2010年粤台经济技术贸易交流会”筹备工作的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当前粤台经贸合作基本情况、面临的形势以及下一步的思路和重点作个发言。
一、近年粤台经贸合作的基本情况。
广东与台湾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商缘相通。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第一家台资企业落户广东,30多年来,广东省各级党政部门抓住机遇,大胆探索,搭建平台,推动粤台经贸合作由低层次、窄领域不断向高层次、全方位合作拓展。
尤其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省委、省政府果断决策,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外经贸稳定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加快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等一揽子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广大在粤台资企业化危为机,取得了“双方贸易稳步回升,台商投资热情不减,经贸合作纵深跨越”的积极效果。
一是双方贸易稳步回升。90年代初期粤台进出口贸易额仅有几亿美元,到2002年突破200亿美元,2007年则突破400亿美元,按1995年计算,平均每年递增近30亿美元。2009年粤台实现进出口贸易额385.8亿美元,约占祖国大陆与台湾进出口总额的1/3,其中自台进口345.4亿美元,对台出口40.4亿美元,即台湾每年从粤台两地贸易中获得超过300多亿美元的顺差,是台湾对祖国大陆最大的出口市场和贸易顺差来源地。
今年1-5月,粤台实现进出口贸易额18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8%,规模已经恢复危机前水平,也就是2008年1-5月粤台进出口183.1亿美元,这个规模已经恢复到08年的水平。
二是台商投资热情不减。经过30年的扎根发展,台商在广东的投资呈现出“根深叶茂”的良好势头,广东己成为台商投资的主要聚集地之一。
据统计,2010年4月,广东来自台湾的直接投资项目累计23885宗,合同金额累计554.63亿美元,实际投资金额累计469.51亿美元,是我省第二大外资来源地,在祖国大陆各省市区中位列前茅。
近年平均每年新增台资企业1000家左右,目前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的有39家,超过3000万美元的有232家。
三是经贸合作纵深跨越。台商在粤投资从初期发展制鞋、制伞、塑料加工、玩具、五金等劳动密集型来料加工行业的试探性投资阶段,到中期的普遍投资发展纺织、化工、机械、电子等稳定性投资阶段,再逐步向到精密机械、光学仪器、IT产业与资讯、生物工程、液晶显示器模组、光电产业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环保、三高农业、服务业等高技术、高智力行业领域迈进,加快形成了多个产业、高层次的配套体系,呈现投资规模越来越大、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产业集聚效应越来越明显的特点。
总之,日趋紧密的粤台经贸合作为广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生机,给广东带来了先进的加工制造技术和技术装备、成熟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方法、广阔的国际市场和进入欧美等国际市场的渠道,对广东由落后的农业大省转变为中国第一经济大省、成为世界重要的制造业基地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这是我介绍的第一部分,即近年来粤台经贸合作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新形势下粤台经贸合作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内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粤台经贸交流与合作正面临系列严峻的挑战。从外部因素看:尽管当前世界经济已逐步复苏,但主要发达国家复苏的进程较为缓慢,尤其近期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愈演愈烈,欧元大幅贬值,有可能使世界经济复苏出现反复。
此外,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以及加工贸易发展模式正持续受到生产成本上升的冲击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压力,人民币汇率升值和通胀预期困扰企业等,将对我省以出口为导向的广大台资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对粤台经贸合作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从内在因素看:粤台经贸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仍有待提高:我省台资企业的产业结构欠合理,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现代服务业尤其是金融、物流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及现代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较小;产业层次偏低,不少台资企业长期以OEM,即“贴牌生产”为主,缺乏自主创新,研发能力欠缺,缺少自主品牌、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弱,对外销市场的依存度过高;投资规模普遍不大,多为中小企业;区域分布不平衡,90%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双方交流与合作仍基本处于单向,而非双向交流合作等等,粤台经贸交流与合作总体上层次不高,有待向纵深领域拓展。
当前,加强和深化粤台经贸交流与合作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近日,海峡两岸正式签署了ECFA(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一致同意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根据协议,大陆将降低539种台湾商品关税,台湾将降低267种大陆商品关税。从而开启了两岸经贸关系崭新的一页,粤台经贸将面临大交流、大合作、大融合、大发展的崭新局面;其次,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国际产业向亚太地区尤其是中国大陆的转移,两岸经济上的互补性和依存性愈加明显,而粤台两地人文地缘的优势,为从更高眼光谋划粤台经贸及产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双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前景。
第三,珠三角《规划纲要》明确将“提升对台经贸合作水平”纳入“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赋予广东“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历史重任,为加强和深化粤台经贸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可靠保障和广阔空间。
第四,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加强粤台经贸合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多次对加强粤台经贸合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依法保护台胞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促进台资企业实现新的发展。黄华华省长亲自出席粤台交流会,召开台商代表座谈会,并推动出台一系列帮扶台资企业发展、促进粤台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政策措施。
第五,广东将坚持不懈地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三促进一保持”,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蕴藏深化合作的巨大商机和广阔前景,将大大有利于台资企业的技术优势与广东的成本优势、市场优势的结合,实现互利共赢。
这是我介绍的第二部分。
三、新形势下深化粤台更紧密经贸合作的思路与重点。总的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广东对台工作优势,认真贯彻珠三角《规划纲要》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围绕促进台资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转型升级,创新交流合作平台与机制,加强和深化粤台更紧密经贸合作,推动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新贡献。
重点加大四方面工作力度:
(一)加大对现有台资企业的发展支持力度。稳定现有在粤投资的台资企业,推进企业的发展和转型,是加强与深化粤台经贸合作的前提与基础。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服务体系。加大力度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探索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途径,用好省财政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积极推动台资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含量,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保持我省扶持台资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相对稳定。
二是加强对台资企业的融资支持。积极搭建台资企业融资担保平台,鼓励和推动有实力的台湾金融机构或在粤台资企业与我省金融机构合作设立台资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等。
三是帮助台资企业解决用工及培训难题。加强珠江三角洲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劳务合作,扩大和深化我省与其他省区的劳务合作,重点引进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急需的技能人才和适用型劳动力。指导台资企业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和谐双赢的劳资关系。
四是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二)加大对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推动在粤台资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含量,提升产品竞争力,是加强与深化粤台经贸合作的内在要求。
一是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充分发挥好粤台交流会的平台作用;引入海峡两岸有关专业机构、研究机构和专家对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辅导功能与作用,打造台资企业转型升级辅导平台。
二是推进台资企业自主创新。推动台资企业在粤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鼓励台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技术更新改造,支持台资企业研发高新技术和产品,创立自主品牌。鼓励我省台资企业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或合作示范基地,支持、培养和造就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及市场竞争力的台资企业。
三是推动台资企业扩大内销。发挥好东莞外博会的平台作用,推动在粤台资企业扩大内销,建立内销市场网络体系,增强应对外部市场变化的能力。
(三)加大粤台产业交流与合作的支持力度。加强粤台产业交流与合作,鼓励台湾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和辐射带动大、技术溢出能力强的产业进入我省,是加强与深化粤台经贸合作的重要途径。
一是加强两地现代服务业交流合作。以筹办“台湾·广东周”活动为契机,在金融方面,鼓励和推动台资企业将结算中心转移到我省,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广州、深圳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推动粤台贸易人民币结算。在物流业方面,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发展现代物流业,鼓励建设粤台直航货物集散中心,吸引台湾大型物流企业落户我省。
二是推进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交流合作。重点引进台湾以光电产业、石化、钢铁、汽车及其配件、塑料、工程塑料、电脑及配套设备、精密机械制造、现代装备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以及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节能减排等对大陆产业辐射带动和技术溢出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产业。
三是加强粤台农业交流与合作。重点引进台湾发展农业的先进观念与模式和现代农业企业,进一步完善佛山、湛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珠海金湾、汕头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
(四)加大对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是加强与深化粤台经贸合作的重要保障。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知识宣传和培训,引导台资企业运用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了解国内外最新专利信息,明确自主创新方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加强经贸信息服务。创建政府主导,企业和科研院校共同参与的全省台资企业信息网络和信用信息库。建设政企交流互动平台,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台资产业投向和台资企业产品推介。定期开展台资企业调研,促进粤台经贸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是切实维护台商和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机制,建立完善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台商投诉协调工作机制,探索设立广东台商权益保护基金。我所介绍的就是这么几个方面,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