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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深化医改工作 七大举措缓解市民看病难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0日 12: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网-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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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公立医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昨日,本市出台《天津市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要点》强调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实现人人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举措1

  年底城镇居民参保率超85%

  《要点》提出,本市将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障覆盖面。全面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逐步实现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积极推进城乡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工作;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给予补贴。到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达到95%。

  此外,天津市还将实施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学生、儿童、城乡老年居民(60岁以上)和低保、重度残疾、特困救助家庭人员及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到年底,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5%以上。

  举措2

  居民平均报销比例达55%

  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出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专项用于医疗消费的办法、扩大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制度覆盖范围,使城镇职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达到75%、城乡居民平均报销比例达到55%。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对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8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按医疗机构级别、缴费档次分别报销30%、35%、40%。大力发展补充医疗保险。调整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和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办法,推进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